
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无军籍地方推免生章程
为做好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国家有关推免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学科专业及名额
2023年大学面向推免生招生学科专业包括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机械硕士(085500)、电子信息硕士(085400),招生名额约7人。最终各学科专业招收推免生名额根据实际报名和复试情况确定。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军队和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名额。
三、招收程序
(一)报名
1.预报名。9月28日前,填写《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发至邮箱hgdyjsy@163.com。
2.系统填报志愿。完成预报名后,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址://www.upkingsland.com/tm)填报志愿。
(二)复试
1.我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推免生,需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给予答复。
2.推免生复试由大学统一组织,确定复试安排后,及时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等环节。复试期间应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3)专业排名(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4)本科录取名册(加盖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5)政治背景审查表(附件2);
(6)体检结果及《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3);
(7)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大学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录取
1.研究生院根据推免生复试各环节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大学审核;
2.大学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大学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上级主管机关批复后,于2023年7月底前寄发。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政审。重点对考生提交的《政治背景审查表》进行审查,视情通过谈话了解、函询、信息核查等方式进一步审查。政审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三)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报考动机、专业素质、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面试时间每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共占20分),基本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基本分数线视为不合格。
(四)体检。提交近3个月以来的体检结果(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传染病等检查项目,其中乙肝、丙肝、HIV、梅毒为必查项目;同时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未能提供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心理测试。结合入学复查复试进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录取信息的公开公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未按规定完成“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内报名、接受复试、接受录取等相关操作的;
3.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入学复查复试不合格的。
(三)大学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有关招生政策以上级主管机关最新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可能采用线上复试方式,最终以复试通知为准。
(五)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航天工程大学。
学校名称:航天工程大学,学校代码:91036
通信地址:北京怀柔八一路1号221号信箱(邮编101416)
联系电话:010-66364780,电子邮箱:hgdyjsy@163.com
监督电话:010-66364056
附件:1.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政治背景审查表
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附件可在航天工程大学微信公众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