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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初试成绩复核办法

    一、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应在本人参加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个工作日17:00前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绩复核内容

1.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

2.是否有漏评、漏阅;

3.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

4.各科目小题分及单科成绩。

三、成绩复核流程

1.申请考生于考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统考(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

2.请复核成绩的考生于考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17:00前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统考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准考证、身份证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

3.申请复的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报青海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进行核,复核确认后的考生成绩于成绩公布后第6个工作日17:00前反馈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4.申请复核的自命题科目我校纪委组织专门人员对原卷进行复,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复核结果在第2日以《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告知单》告知考生。(见附件2)

四、复核成绩仲裁

1.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告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携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统考科目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

3.考生成绩复核仲裁组由省招委、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和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厅法规处、试卷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和省考试管理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

五、有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1.申请复核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行申请。

2.考生成绩复核并非核卷,只复核答卷是否有漏评、漏统分以及各小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不在成绩复核范围。缺考、违纪作弊者,不在成绩复核之列。

3.附件1、附件2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处自行下载。

附件:

1.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统考(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单位自命题科目初试成绩复核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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